为充分发挥博物馆在文物鉴定中的主导作用,在“5·18国际博物馆日”到来之际,为满足广大收藏爱好者的文物鉴定需求,引导树立正确的文物收藏理念,山东博物馆将于5月18日举办公益性文物鉴定咨询活动。

据介绍,本次鉴定活动将于5月18日(星期日)上午9:30-11:30在山东博物馆南门入口处举行。鉴定范围为陶瓷器、玉石器、金属器、书画、杂项等民间合法收藏的文物艺术品。
活动方式:
1.本次鉴定活动须实名预约,无预约者不予鉴定。
2.本次鉴定活动可预约100人,每人预约不超过两个类别,每个类别不超过5件。
3.本公告发布之时开启预约,约满为止,若有变动,请以山东博物馆公告为准。
4.预约成功后,送鉴人须在约定时间携本人身份证准时到达鉴定现场,待工作人员核准信息后,填写《文物鉴定咨询送鉴人承诺书》,领取文物鉴定顺序号,入场进行鉴定咨询。
活动须知
1.送鉴人须保证所持有的送鉴物品不涉及以下内容:
(1)涉嫌盗掘、盗窃、走私或依照法律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、出水文物;
(2)法律规定严格禁止交易、流通的保护动植物制品;
(3)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藏品;
(4)超出鉴定咨询范围的藏品;
(5)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藏品。如发现藏品来源有疑问,不予鉴定。若属涉案文物,则报相关部门处理。
2.本活动只鉴定真伪和年代,不予估价。鉴定意见口头告知送鉴人,不出具书面文物鉴定结论,不具备法律效力,不得作为证据使用,不涉及所有权认定以及拍卖、质押、出售、赠予、继承等任何其他用途。
3.送鉴人按照预约时间进入鉴定场所,所鉴定物品应与预约物品相符。年老或行动不便者,可由一人陪同,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。鉴定结束后应立即离开鉴定现场,不得逗留,不得随意走动、大声喧哗。
4.未经许可,鉴定过程中禁止拍照、录像、录音。一经发现,应立即删除,若不配合,则立即停止鉴定。
5.申请人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藏品,对藏品毁坏、丢失造成的损失,活动举办方概不负责。
6.本次鉴定结果仅代表专家个人意见,送鉴人与专家应相互尊重,避免争执。(济南日报·爱济南记者赵晓林)
